在预防和解决商业冲突的庭外程序管理方面表现卓越

道德与行为准则(仲裁员、调解员、争议委员会成员和专家)

一、引言

1.1. CAMARB – 巴西商业调解与仲裁协会(“CAMARB”),通过本《道德与行为准则》(“”),旨在指导仲裁员、调解员、仲裁员、 争议委员会 以及仲裁程序中的专家和其他参与人(如适用)(以下简称“专业人员”),以及当事人、其律师和技术助理。

1.2. 本法典所含指南并非详尽无遗,而是对强制性法律原则和标准以及以下规定的补充:

      (ⅰ) 在双方达成的协议、CAMARB的规定和行政决议中;

      (ⅱ) 《巴西仲裁委员会(CBAr)关于仲裁员披露义务的指导方针》[1];

      (三) 《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2] 以及《调解员职业道德守则》[3] 经国家调解和仲裁机构委员会(CONIMA)批准。

1.3. CAMARB 承诺广泛宣传本准则并在其网站上公布。 网站.

II – 专业人员的职责

2.1. 按照 CAMARB 管理的程序行事的专业人员必须保持独立和公正,并遵守以下规定:

a. 专业人员只有在确信自己有能力、具备必要的资格并且对适用法律和所选语言有足够的了解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转介;

b. 在履行披露义务时,必须在整个程序中遵守这一义务,而不仅仅是在填写“可用性、无障碍、独立和公正声明所附的调查问卷”时,专业人员必须提供有关任何事实和相关情况的信息在独立、合理的第三方眼中,可能令人对其在争议中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产生合理怀疑,当事人、其律师、技术助理以及当事人明确指定的个人和实体与冲突有关和/或对其感兴趣。

2.2. 在履行其职责时,专业人员必须:

a. 保持谨慎,避免做出或表现出不当行为,因为这可能会引起对您的独立性或公正性的合理怀疑;

b. 不要承诺或保证结果;

c. 避免在除执行程序行为以外的时间和环境中与当事人、技术助理和/或其律师保持有关程序的联系。必要时,最好在所有各方的参与下进行,如果适用的话,还可以有其他指定专业人员的参与,并且始终保持透明度;

d. 勤勉、迅速、高效地行事,满足当事人的合理期望,并确保程序在时间和成本方面得到有效管理;

e. 行为透明并平等对待各方;

f. 就仲裁员和成员而言 争议委员会,尊重矛盾原则和自由理性的信念;

g. 拥有采取行动执行该程序各个阶段的技术能力和可用性;

h. 礼貌、尊重地对待参与该程序的所有人;和

i.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即使在程序结束后也应对程序的内容和进展保密,除非法律和监管案件放弃保密义务。

 

2.3. 除特殊情况外,专业人员不得辞去其职责。

2.4. CAMARB 机构(大会、审议委员会和董事会)的任何成员均可担任专业人士。如果您是董事会成员,您将被禁止执行任何行为或参与与相应程序有关的任何审议,并且必须签署一份确认此类障碍的文件。

三、当事人、律师和技术助理的职责

3.1. 各方、其律师和技术助理必须协同行动,确保程序在时间和成本方面的效率,避免采取仅仅拖延的行为,无论是在初步阶段还是在宪法的初步阶段。仲裁庭或整个程序期间。

3.2. 当事人可以要求专业人员在履行披露义务时予以澄清。当事人的沉默将意味着他们同意该指示,并且他们将无法随后因专业人士先前披露的事实和情况而质疑专业人士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3.3. 各方必须配合专业人员适当履行披露义务,并在第一时间向其提交有关其独立性和公正性的任何疑问,包括与公开事实和情况有关的疑问,或为当事人所知或易于获取。如果当事人在确认专业人员参与程序之前没有这样做,则随后只能在巴西仲裁法规定的情况下质疑专业人员的公正性和独立性。[4].

IV- 保密义务和尊重 LGPD (通用数据保护法[5])

4.1.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专业人员、当事人、其律师和技术助理必须对程序的内容和进展保密,即使在程序结束后也是如此,除非法律和监管案件规定放弃保密义务。

4.2. 任何专业人员、当事人、律师或技术助理不得利用程序中提供的信息或文件为自己或第三方获取不当利益。

V – ESG 政策(环境、社会和治理)

5.1. 专业人员、当事人、律师和技术助理均须遵守本守则的规定,并须遵守 环境,社会与治理 CAMARB 的 (ESG)[6] 并确保特别促进和维护以下基本准则: (ⅰ) 可持续性; (ⅱ) 多样性、公平性和包容性; (三) 诚信和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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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巴西仲裁委员会(CBAr)关于仲裁员披露义务的指导方针》可参见以下链接: https://cbar.org.br/site/wp-content/uploads/2023/09/diretrizes-do-cbar-sobre-o-dever-de-revelacao-doa-arbitroa.pdf。如有冲突,本“CAMARB仲裁员、调解员、争议委员会成员、当事人和律师的道德和行为准则”的规则优先于任何其他规则和准则。

[2] 《仲裁员道德规范》可参见以下链接: https://conima.org.br/site-em-construcao/arbitragem/codigo-etica-arbitros/.

[3] 《调解员道德规范》可参见以下链接: https://conima.org.br/mediacao/codigo-de-etica-para-mediadores/.

[4] 第 9.307/96 号法律第 14 条第 2 款规定:“仲裁员只能因其被任命后发生的原因而被拒绝。但是,在下列情况下,他可能因被任命前的原因而被拒绝:a) 他不是由当事人直接任命的;或者(b)仲裁员拒绝的原因在其被任命之后才为人所知。”

[5] 法律编号 13.709/18 可参见以下链接: https://www.planalto.gov.br/ccivil_03/_ato2015-2018/2018/lei/L13709compilado.htm

[6] 行政决议第 27/23 号,可参见以下链接: https://camarb.com.br/resolucao/resolucao-administrativa-n-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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